关于做好年符合助学条件康复训练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年度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工作的通知》(潍残字)12号)要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年度我市的助学工作项目中康复训练阶段儿童的康复训练生活补贴延期申请和发放。为减轻康复训练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经研究,现就做好全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生活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作程序
严格申请受理条件。具有高密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在潍坊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附件1)中进行康复训练,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集中康复训练累计满10个月(康复训练周期在年6月1日-年12月31日;年5月1日-年9月30日之间)。未申请年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助学金。
高密市康复训练补贴从9月18日起开始受理助学申请。各康复机构要按照《助学办法》规定的助学补助范对象和申请条件及时通知并协助残疾学生助学申请补贴,组织填写《潍坊市残疾学生助学补助金申请表》(附件2),并将康复训练案等证明材料整理归档。9月25日前全部完成助学申请受理。将申请档案材料一并报到高密市残联康复部。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区)残联做好宣传、申报、审核工作。各康复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相关单位要加大助学政策宣传力度,重点 盖章
年月日
所属村(居)委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乡镇(街道)
残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
残联审核意见
盖章
经审核拟补助 元。
年月日
市残联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档案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来源:高密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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