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
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6月26日至7月19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对扶贫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12月14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向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医保中心、教育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医保中心、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四到位一督查”制度,逐项逐条对照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失责必问到位,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到事事有落实,全面出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迅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市委交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指导精神,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焦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建章立制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担当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标发力、对帐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抓落实;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分头落实;成员各司其职,负具体整改责任。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做到马上就办、雷厉风行开展整改,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任务。
年1月上旬,市扶贫办组织开展年度各乡镇精准扶贫成效考评。年1月15日,印发《各乡镇精准扶贫绩效考评发现主要问题清单》,对查摆出的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完成、项目资金管理、作风专项治理等4个方面43个问题,督促各乡镇对账销号、举一反三、限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从政治上、组织上、措施上明确整改要求,确保各乡镇和各科室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造福工程方面
1.关于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拨付不规范、不及时、缺少公示材料问题。年12月24日,举办全市扶贫业务培训会,组织市、乡镇两级扶贫干部重新学习并严格按照《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加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及时与财政部门会商,完善细化方案,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核拨到位。充分运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平台,强化对扶贫资金“流向、流量、流速”的电子监察和预警功能,第一时间预警、排查、掌控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情况,做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时到户到人到项目。
年1月上中旬,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方式,加强对各乡镇造福工程搬迁政策和业务的指导,加大对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较多乡镇的工作监督力度,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审批验收程序;加强对造福工程内页材料的审核把关,不断完善市镇村三级扶贫内页档案材料。认真落实《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福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和年度各乡镇精准扶贫成效考核,切实抓好各乡镇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和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管理工作。
建立市、乡镇共同配合落实整改的长效机制,做好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后续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成效,确保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管阳镇认真落实市委交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按照福鼎市扶贫办《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要求,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定《管阳镇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存在未进行验收就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和缺少公示材料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补缺补漏,全面整改。对镇扶贫办工作人员董俊套进行了通报批评教育,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审批验收程序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审批验收程序不完善的问题。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和年度各乡镇精准扶贫成效考核,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缺补漏、抓好整改。年12月24日,举办全市扶贫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对市镇村三级扶贫干部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培养,针对造福工程搬迁台账填写不完整、审批、验收时间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新梳理,重新规范验收,并按照“一户一档”完善内业档案台账。认真落实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福鼎市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实施办法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年1月上中旬,由分管领导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方式,加强对乡镇造福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进一步规范造福工程项目资金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操作程序,切实把好补助对象审核关、补助资金审批关、补助项目验收关、补助台账归档关。点头镇认真落实市委交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按照福鼎市扶贫办《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要求,先后召开镇党委扩大会、巡察整改部署推进会,制定《点头镇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造福工程台账填写不完整,搬迁审批、验收时间不规范,验收不规范等问题,通过重新梳理、业务培训、规范程序、完善档案等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落实造福工程验收工作不力和造福工程验收时间填写空白审核把关不严的点头镇扶贫办副主任薛益银、点头镇大坪村原主任董文进、三沙溪村主任林振贡等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在全镇上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3.关于造福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造福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违规发放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强化各级扶贫包户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责任,充分利用《福鼎市精准扶贫政策汇编》《干部包户扶贫应知应会手册》宣传材料,加大造福工程搬迁等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到户,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享受到各类扶贫政策服务。认真落实《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鼎市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鼎市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个别困难户没有享受到造福工程补助政策,按照“一户一宅”要求,重新进行核实,严格落实造福工程搬迁政策。严肃扶贫补助资金管理,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违规发放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明与事实不符的原因,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意见。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各项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督查,建立和完善责任监管和倒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管阳镇针对造福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重新核实。年6月,该镇大山村李绍鼎、李元弟、李永禄、李永钱、李世金等5人向管阳镇扶贫办提出申请造福工程搬迁补助对象的要求,申请时李世金正在福鼎市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享受了市财政给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元医疗救助经费和城市低保补助。当时,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扶贫办审核,李世金不符合造福工程搬迁条件,所以除李世金外其余四人均享受年造福工程搬迁政策。年李世金从精神病院出院后,长期在福鼎租房居住和务工,不符合住房无保障对象。关于李世金等人共建分房情况不明问题,已于年8月初由大山村村委会牵头李绍鼎、李世金签订分房协议。对李世金审核不通过后并未进行后续跟踪且分房情况不明的问题,管阳镇对大山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李庆明进行了通报批评教育,警示镇村干部引以为戒、认真履职尽责。针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违规发放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点头镇经过对照自查,发现该问题发生在点头镇三沙溪村。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林乃惠年自他人手中购买二手榴房,以危房就地新建名义进行审批验收,并发放2.7万元补助资金。虽然符合当时的住房安全补助政策,但在验收时,未实事求是地将原来申请原址重建修正为购房。对此,点头镇党委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的验收经办人员、镇扶贫办副主任薛益银进行了通报批评教育。
(二)“雨露计划”培训方面
1.关于培训餐费超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福鼎市职业中专学校在其校区开展雨露计划培训餐费超标问题。结合年12月24日全市扶贫业务培训会,组织市、乡镇两级扶贫系统干部重新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闽财农〔〕2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培训单位提出的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方案的审核,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督管理,按照标准严格控制培训学员餐费支出。同时,正视存在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举一反三,突出建章立制,重申《福鼎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流程规范,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成效。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市扶贫办于年12月28日,召开市扶贫办支部党员会议,针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关于雨露计划培训餐费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专门研究,作出“对时任业务经办人员李启龙事前介入指导不深入,执行《福建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不严格,决定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的处理意见(会议纪要〔〕29号)。会后,市扶贫办主要领导对经办人员李启龙进行了批评教育,引以为戒、防范未然。
2.关于学员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发放补贴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交叉巡察组《关于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福鼎职业中专学校于年10月28日在硖门乡东稼村举办黄栀子种植技术雨露计划培训班,培训台账中未注明各学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且未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仅将培训台账作为学员领取补贴的依据,此外,台账中的学员签字及签到表笔迹雷同,疑似为同一人签字等问题。对焦“培训台账中未注明各学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问题,经核实,年定于在硖门东稼村举办雨露计划培训班的依据是由于东稼村属第三轮省级扶贫重点村,且年福鼎市还没有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对象的核定工作,因此,无法注明学员是否为建档立卡对象。对焦“未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仅将培训台账作为学员领取补贴的依据”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农办〔〕47号)文件,文件表明对于档案内容要求为课时安排、教材教案、学员台帐、学员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等,并没有明确指出学员需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因此当时没有收集学员身份证复印件。针对未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立即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到东稼村对参加培训的66名学员进行身份核实,共复印参加培训学员身份证57份,其中周桂冬,男,台帐中的身份证号码与实际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属台帐中身份证号码抄写有误。死亡5人(黄多贬、周益钦、周仁管、周仁建、翁在油),东稼村民委员会已出具5人的死亡证明一份。4人(王宝莲、黄细妹、黄俊朗、林美娇)在外地,手机号码有变动,无法联系。针对“台账中的学员签字及签到表笔迹雷同,疑似为同一人签字”的问题,经调查核实,部份笔迹雷同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的大多数农民年纪偏大,不识字,存在代签现象。针对台账核实把关不严,出现笔迹雷同的问题,对经办人员叶小平给予提醒谈话,并制订《福鼎市农业局关于修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细则》《福鼎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福鼎市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减肥增效)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鼎市农产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鼎市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鼎市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鼎市精准扶贫典型培育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严格规范涉及全局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举一反三,严把财务支出审批关。
(2)关于部分学员补贴存在被冒领或作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交叉巡察组《关于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指出,存在年11月16日福鼎市职业中专在太姥山镇绿野山庄开展“乡村旅游知识”培训班,参会人员均有签到和领取补贴签字(每学员补贴元),但是电话抽查的14名学员中,陈家用、柳秋、李峰、池胜、黄章辉、朱晓燕等6人均表示未领取补贴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巡察组电话抽查的6人中的“池胜”,指的应是池同生,因当时填写的字迹潦草,出现人名有所出入的现象。年1月23日,经工作人员再次电话查询陈家用、柳秋、李峰、池同生、黄章辉、朱晓燕等6人,以上6人均表示有参加在太姥山镇绿野山庄开办的“乡村旅游知识”培训班培训班,并有领到元补贴费。其中1人柳秋电话中表示没有印象是否有领取元的补贴费,后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