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雄安一县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区片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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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雄县教育局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方案如下↓↓↓

雄县教育局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3号)和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政策

1.入学条件。小学入学条件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初中入学条件为具有小学六年级学籍的毕业生。

2.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年秋季,全县各公办小学、初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实行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或进行招生宣传,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河北省内户籍的军人子女,按《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落实户籍迁入时间政策。根据《雄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从年起,中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的,时间由1年逐步过渡到5年才能享有划片入学政策”。今年我县继续执行户籍迁入满一年才能享有划片入学政策。对于学校划片范围内初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不满年限规定的,原则上由原户籍所在学校安排入学。

4.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

5.严格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不得接收转入学生,一律不予接收不满6周岁(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新生注册学籍时将与全国户籍系统对接查实,对于不够年龄或使用假户口簿,骗取学位的,全国学籍系统和公安户籍系统对接后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学生一律退回,责任自负。

6.严格控制非区片内的学生择校。各学校要从严把握,严禁私自招收非区片内学生。落实好片内生公示制度。所有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到后必须进行片内生、片外生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结束后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存档,同时交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备案。

7.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等方面大体相当,严禁以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目违规分班。学校要制定起始年级均衡分班操作办法。学校要均衡配置学生,鼓励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起始年级班级教学团队(含班主任与各学科任课教师),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

8.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县教育局将继续加强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监督管理。民办学校要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涉及政策调整的,要将最终确定的政策再次公开。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9.关爱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好精准扶贫政策。各类学校要采用随班就读或入特教学校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保障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不因贫困而失学。

10.充分保障新区征迁子女就学。各乡镇中心校、学校要主动作为,统筹安排,征迁镇村学校与租住地学校做好工作对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确保每一名征迁子女有学上、上好学。

二、招生计划

1.小学:

第一小学10轨,人。

第二小学10轨,人。

第三小学10轨,人。

乡村小学由各乡镇中心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人数确定招生计划。

2.初级中学:

第一初级中学20轨,人。

第二初级中学12轨,人。

第三初级中学10轨,人。

昝岗私立中学10轨,人。

高盛名仁中学4轨,人。

朱各庄中学14轨、昝岗镇中学10轨、米家务中学4轨、板东中学8轨、龙湾中学8轨、葛各庄中学8轨、张岗中学8轨、双堂中学6轨、大营中学6轨、西昝中学8轨、北沙中学6轨、鄚州中学初中部8轨、苟各庄中学8轨、七间房中学8轨招生。按班额不超过50人,可根据实际招生数量适当调整招生轨数。

三、区片划分

四、报名条件及审验

1.户籍与住址同时符合划片政策的。

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审核、入学。

学校在审核入学资格时,户籍以户籍簿、身份证为准。房产以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为准。

户籍簿上,孩子要与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需有父亲或母亲同在。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户籍,但与法定监护人不在一个户籍簿上的,如果其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并能提供出生证和父母的户籍簿,可按划片方案报名。否则,不予认定。

有家庭住址变更的,提前到派出所变更住址(系统打印),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2.本县户籍不在片内,在片区内具有有效房产并实际居住的。

根据片内学校招生空额量,可参与随机派位。如无法满足则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在指定城区周边公办学校入学。

有效房产以房产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为准。只出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而户籍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不予认定。

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备案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及房管所开具的房屋登记费发票等相关资料。

房产证在抵押的,可提供抵押单位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抵押贷款合同;房产证正在办理的,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及契税票据。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老旧小区,应向学校提交能够证明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集中供热、电费、水费、燃气费、入网费、视听费等近期原始机打正式凭据),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因征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雄安新区征迁安置群众子女入学函》为凭证。

3.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经商、租住人员随迁子女。

非雄县户籍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报名时须提交居住证、户籍簿、房产手续、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无房产的还须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

已在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未满半年而未领取居住证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办理居住证登记回执。待领取居住证后补交。

接收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县城小学安排在一铺东小学、一铺西小学、一铺南小学、东侯留小学、安各庄小学、杨西楼小学就读。初中七年级学生就近安排在第一初级中学或第三初级中学就读。乡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生在就近小学、初中报名就读。

4.报名时所需其他材料。

(1)儿童预防接种证(用于小学入学)。

(2)学生综合评价系统中“学生基础信息”页、盖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小学学籍档案、学籍系统导出学籍信息表(三项任选其一用于初中入学)。

(3)监护人签名的信用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本人所提交所有报名手续真实有效,如出现不属实情况,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地点:在各招生学校报名。

时间:公办学校8月12日至20日;民办学校8月3日至9日。

六、有关要求

1.在招生报名期间,教育局将成立由主管局长为组长,基础教育办公室、督导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等有关股室人员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对各学校验证工作全程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报名。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确保招生工作如期完成。

2.各学校要制定《年招生报名验证登记工作预案》,对政策咨询、验证登记、证件保管、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明确人员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报名登记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学校要切实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六年级学生线上家长会、明白纸、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将招生政策、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告知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以赢得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今年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在学生报名入学资格核查或入户调查中,若发现家长以虚假资料(假户口本、假房产证、假购房合同、假票据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报名的,列入招生黑名单,城区学校一律不予接收,并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5.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年7月22日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来源:雄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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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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