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幼儿园中小学招生计划片区出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区教育大会部署,坚持立德树人的鲜明导向,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切实维护全县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两为主”(政府为主、公办为主)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义务教育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4.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5.高中坚持学生志愿和择优调剂录取相结合原则。

三、招生学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在我县有招生计划的县外高中)。

四、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幼儿园招生时,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同时,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宁夏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监护人还须持有幼儿体检表、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

1.各乡(镇)幼儿园就近招收服务范围内所有适龄幼儿。

2.西吉一幼:民生家园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组、2组、8组、9组;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3.西吉二幼:中街社区;吉强镇团结村3组、4组、5组;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4.西吉三幼:湖滨社区、怡秀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0组、11组、河洼村;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5.西吉四幼:锦绣社区;吉强镇团结村6组、7组;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6.西吉五幼:钰秀社区,惠安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1组、河洼村;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7.西吉六幼: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8.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普及普惠原则,就近招收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二)义务教育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年满6周岁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随班就读或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由服务片区学校根据情况安排送教上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应入尽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农村中小学招生条件及办法

各农村中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招生,对符合条件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年9月1日-年8月31日)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规定开学报名时间内无条件全部接收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城区小学及初中招生条件

县城中小学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政策,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1)“两证齐全”且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列入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两证齐全”的含义: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城区,其父(母)的房产在城区。

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

(2)精准扶贫县内移民家庭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列入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证明材料:①户口本及建档立卡扶贫手册。②县内分配住房证明材料(房产证、缴费凭据或社区入住证明)。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列入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一是户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挂靠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挂靠人的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二是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三是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的务工人员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公安机关核发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③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3.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及招生程序

(1)招生片区划分

西吉一小:中街社区、湖滨社区;吉强镇团结村4组、5组、10组。

西吉二小:锦绣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组、3组、6组、7组。

西吉三小:钰秀社区,惠安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1组、河洼村;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回小:民生家园社区;吉强镇团结村2组、8组、9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五小:中街社区、湖滨社区;吉强镇团结村4组、5组、10组。

西吉六小: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县特教学校:全县适龄儿童中的听力障碍和轻度智力障碍儿童。

吉强镇大滩小学:怡秀社区;吉强镇大滩村及临近服务范围;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吉强镇袁河小学:吉强镇袁河村,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区小学招生程序

①“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报名。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在城区各小学报名(报名前,由各小学进行公示,告知每位家长各自小学的招生范围、办法、时间、所需证件等)。

②精准扶贫县内移民家庭适龄儿童报名。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建档立卡移民贫困家庭适龄儿童监护人凭有效证明材料在片区服务学校报名。

③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申请报名登记。每年秋季开学前,其法定监护人持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划片学校申请报名。城区各小学根据学校报名实际和空缺学位,合理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

④年7月27日-29日,县城小学完成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工作。

⑤凡在城区小学已报名注册的一年级新生,当年不得向城区其他小学提出转学申请,城区其他小学也不得接收已在县城学校就读的一年级新生。

4.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学校采取“片区+指标到校”原则进行招生,指标到校名额优先保证服务片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保证片区+指标到校招生名额后,城区初中学校可根据学校空余学位,自主招收有需求的招生对象。

(1)城区初中指标到校名额

城区初中

对口招生小学

指标到校名额

实验中学

西吉一小

西吉二小

西吉回小

西吉二中

西吉一小

90

西吉二小

西吉回小

吉强镇短岔小学、苟庄小学、夏大路小学

47

袁河小学

36

火石寨乡沙岗小学、石洼小学

小川小学、新克小学、元嘴小学

40

马建乡庞湾小学

30

兴平乡堡湾小学、小岔小学

20

西吉三中

西吉一小

西吉三小

22

吉强镇大滩小学

吉强镇夏寨小学、大营小学

93

西滩乡中心小学

火石寨乡罗庄小学

20

袁河校区(东校区、西校区、西吉七中)

西吉一小

西吉二小

西吉回小

80

西吉三小

吉强镇大滩小学

50

袁河小学

(2)城区初中学校片区划分:

西吉二中:民生家园社区;吉强镇团结村2组、8组、9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实验中学:中街社区、锦绣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组、3组、6组、7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三中:湖滨社区、怡秀社区;吉强镇团结村4组、5组、10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七中: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袁河中学西校区: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袁河中学东校区: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城区初中招生程序

(1)明确招生对象服务范围。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信息由所在小学配合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发放、收集、整理生源认定登记表,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要主动联系各自直升小学,联合做好信息摸底核查,严格按照对口直升和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

(2)全面核查招生对象信息。教育、纪检监察、公安、应急管理局、街道社区、招生学校等部门(单位)要抽调专人,对各城区小学按照户籍和居住地归类的招生对象信息进行详细核查,确保所有招生对象符合政策,就近入学。对信息核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等影响招生公正公平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招生对象进行二次招生。

(3)依法依规招生。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按照各自学校办学规模,严格班额控制,依法依规按照核查后的信息规范进行招生,于7月下旬公示初录名单(含流动人口子女),并接受咨询和纠错。

(4)发放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向符合条件并经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的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提交入学通知书,由小学毕业学校代发,初中招生学校在秋季开学报名时严格按照下发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注册,不得随意接收未下达本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三)普通高中

按照学生志愿,依照学生成绩分批次录取。根据西吉县高中阶段招生照顾加分项,县内普通高中招生①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提供相关证书)、公安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由县公安局审核并报送《宁夏公安民警子女中考照顾登记表》及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下同);②对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降低15分录取;③对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少数民族子女、“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项目户子女(提供自治区统一颁发的证书)、残疾考生(提供残疾证书)降低10分录取。④军人子女按照《宁夏固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⑥每一位考生照顾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0分。

1.填报志愿

初中毕业生必须填报个人志愿。中考结束后(7月20日下午),各初中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考生统一到校,根据考试情况预填志愿。志愿共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县内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西吉中学、西吉回中);第二批次:县内外普通高中(包括银川一中、六盘山中学、育才中学、固原一中、西吉中学、西吉回中);第三批次:县内普通高中(西吉中学、西吉回中)调剂录取。

(1)填报办法。每名学生可填报3项个人志愿,其中第一批次县内高中体艺特长生可填报1所学校;第二批次县内外普通高中可填报1所学校;第三批次县内普通高中可填报1所学校。

(2)填报要求。学生个人志愿作为学校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未填报某一学校志愿的,该校不予录取。每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为此,学校必须组织学生个人,认真填报志愿。并将《西吉县年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考生志愿汇总表》(附件5),于7月26日前将电子版和文本(含证明材料)统一交基础教育室。志愿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2.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县内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的录取

自主招生为县内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招生计划(西吉中学:音乐舞蹈特长生50人,美术特长生40人,男子足球特长生5人,女子足球特长生5人,男子篮球特长生5人,女子篮球特长生5人,男子田径特长生5人,女子田径特长生5人;西吉回中:美术特长生30人,音乐特长生20人,男子篮球特长生5人,女子篮球特长生5人),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差额人数由普通招生计划补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自主实施,但招生方案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备案。西吉中学、西吉回中在确定时间内完成各自学校特长班招生专业课考试,考试结束后学校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交学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单,县教育体育局招生会议确定录取线后,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进行录取。特长生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到其他批次,不得占用其他批次录取学生名额。

(2)第二批次:县内外学校自主录取

自治区教育厅和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分配指标名额的区市招生学校及西吉中学、西吉回中在中考分数公布后(具体以县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统一到西吉中学根据学生志愿开展现场录取工作(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将60%招生计划切块到各初级中学;固原一中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固原市教育体育局文件指标规范招生;西吉中学和西吉回中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分配指标规范招生)。县内各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按教育体育局划定分数线,由校长或主管校长带本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到西吉中学参加现场双向选择录取。各招生学校务必于招生当日下班前,将预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由招生负责人填字盖章、电子版)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行录取。

(3)第三批:县内学校调剂录取

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县教育体育局依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将剩余指标统一调剂录取到县内普通高中学校。

(四)职业中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县教育体育局和职业中学及时公示公布并宣传讲解中职招生相关政策,全面做好县内外中职招生工作。各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准确统计本校九年级学生中职招生去向,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档案建设工作。按照普职招生大体相当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县职业中学即可面向全县中考考生开展招生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县内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根据《义务教育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进程及人口变化趋势,做好分析研判,完善部门联防联控体系,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对区域内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各风险点的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中小学校的防控职责,强化防控措施,定期发布防控预警提示,有效控制和化解招生入学工作的风险。

1.组织领导

组长:李国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宋兆璐县委办公室主任、保密局局长

陈国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自元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杨建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爱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马学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青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胡国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陶志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国荣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海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旭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伏彦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董瑞红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梁玉成县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自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伏彦林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室负责,办公室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1)应急指挥组:由各招生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联防联控体系,对招生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突发应急事件及疫情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2)户口审查鉴定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因户籍原因或户口问题引发的问题进行审查并处置。

(3)房产审查鉴定组: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因房产问题引发的问题进行审查并处置。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审查鉴定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查。

(5)学籍审查组: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籍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学籍进行审查。

(6)医教协同组:由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学校负责对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宣传报到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负责对全县年各类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方案、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等进行宣传、公示。

(8)纪检监督组: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和县教育考试中心、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公室、基础教育室等相关股室负责对各学校招生期间的招生秩序进行全方位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处理。

(9)安全保障组:由县公安局、天下金盾公司负责对招生期间各学校的招生秩序进行维护,及时处理招生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对新招收的学生要做好建档工作,完善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学生注册学籍,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重视宣传引导。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群众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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