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区民政局发布《门头沟区取消调整基层证明目录》,市、区两级共涉及近百项群众办事证明取消、调整。取消调整范围包括社保、医疗、就业等等。
北京市第二批取消调整77项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
序号证明名称主管单位开具单位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1本市在村务农人员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本人收入证明市民政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部门内部调查核实2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需提交的由参保地社保所开具的参保证明市民政局参保地社保所申请人提交参保缴费凭证(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3享受失业保险人员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需提交的由市、区人力社保局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市民政局市、区人力社保局申请人提交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4在校就读学生家庭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需提交的由学生就读学校开具的在校就读证明市民政局学生就读学校申请人提交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5离退休人员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需提交的由原工作单位或代发工资银行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市民政局原工作单位或代发工资银行申请人提交离退休证件及个人收入凭证6已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人员,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需提交的由支付补偿金单位开具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领取证明市民政局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单位申请人提交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凭证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7原劳服(联社)等集体企业困难职工,申请城市基本生活救助待遇时,需提交的由职工原所在企业开具的困难职工证明市民政局职工原所在劳服(联社)等集体企业申请人提交个人身份证及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核实8已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人员,申请城市基本生活救助待遇时,需提交的由支付补偿金单位开具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领取证明市民政局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单位申请人提交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凭证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9移交到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申请居家养老补贴时,需提交的由原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开具的户籍证明市民政局申请人原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复印件10现役军人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时,需提交的由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本人原户口注销证明市民政局原户口登记机关申请人提交加盖注销章的居民户口簿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11结婚登记后变更身份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人员,申请离婚登记时,需提交的由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本人原户口注销证明市民政局原户口登记机关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声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12监护人陪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结婚登记、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时,需提交的由区残联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市民政局区残联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人提交载明监护关系的相关证件或凭证13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人员,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时,需提交的由市(区)档案馆开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证明市民政局市(区)档案馆申请人提交载明夫妻关系的相关证件或部门内部调查核实14结婚登记后已换领护照的华侨,申请离婚登记时,需提交的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护照号码变更证明市民政局公安机关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15户口簿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再婚登记时,医院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开具的配偶医院或死亡地公安机关申请人提交载明丧偶信息的居民户口簿或其它凭证16农村劳动力因出境,申请注销转移就业登记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村委会开具的出境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村委会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此证明17农村劳动力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注销转移就业登记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此证明18被劳动教养、判刑的农村劳动力,申请注销转移就业登记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被劳动教养、判刑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此证明19本市失业人员申请转移个人档案时,需提交的由常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转移个人档案地点确认表》(盖章)市人力社保局常住地居(村)委会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声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20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变更失业登记地点时,需提交的由常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失业登记地点变更申请表》(盖章)市人力社保局常住地居(村)委会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声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21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在常住地乡镇(街道)社保所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需提交的由常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个人在非户籍地常住确认表》(盖章)市人力社保局常住地居(村)委会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声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22退学学生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时,需提交的由原就读学校开具的退学证明市人力社保局原就读学校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声明及部门内部调查核实23北京出生且北京入伍的军转干部申请办理进京安置时,需提交的由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入伍时户口注销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口注销地派出所部门内部调查核实24人事档案与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干部身份参保人员,申报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档案最先登记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部门内部调查核实25无法确定插队期间工龄截止时间的原下乡知识青年,申报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回城落户日期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部门内部调查核实26农转非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农转非日期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部门内部调查核实27父母一方是本市非农户籍的学生儿童,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人提交居民户口簿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28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申请享受参保城镇特困职工一次性医疗救助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是否在民政部门享受医疗救助及救助金额的证明市人力社保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部门内部调查核实29外省市建筑企业申请在京施工备案、变更备案信息、补办管理手册时,需提交的由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开具的初审意见(盖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两地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沟通30外省市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施工人员备案时,需提交的由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开具的初审意见(盖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两地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沟通31外省市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变更备案时,需提交的由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开具的初审意见(盖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两地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沟通32外省市施工企业申请办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用工施工人员备案及变更时,需提交的由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开具的初审意见(盖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两地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沟通33外省市施工企业申请办理项目施工人员变更备案时,需提交的由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开具的初审意见(盖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两地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沟通34外省市劳务企业申请办理施工队长个人信息登记时,需提交的由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开具的初审意见(盖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两地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沟通35外省市劳务企业申请办理施工队长劳动合同延期时,需提交的由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开具的初审意见(盖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两地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沟通36外省市劳务企业申请办理解除施工队长聘任时,需提交的由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开具的初审意见(盖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省市驻京建管处两地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沟通37企业在申请小客车购买指标期间名称变更时,需提交的由市级(含)以上工商管理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市交通委市级(含)以上工商管理部门通过部门相关信息查验38个人在申请小客车购买指标期间身份信息变更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个人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市交通委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人提交居民户口簿39企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及分公司经营备案时,需提交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上或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经营条件的停车场使用权或产权证明市交通委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上或相关主管部门申请人提交停车场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或产权证40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时,需提交的由经营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市交通委经营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41外资企业投资者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时,需提交的由国家税务管理部门开具的投资者完税证明市商务委国家税务管理部门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及缴税凭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42典当行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或调整股本结构时,需提交的由相关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托管档案的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新进入个人股东、法人股东、增资法人股东、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盖章)市商务委相关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托管档案的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43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虽经营地点未改变但经营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在申请经营地址名称变更时,需提交的由企业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物理地址没有变化的证明市商务委企业所在地派出所部门内部调查核实44竞买人参与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竞买时,需提交的由工商管理部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竞买人公司股东出资比例证明市规划国土委工商管理部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45竞买人参与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竞买时,需提交的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市规划国土委银行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46本市专利权人申请北京市专利商用化资助时,需提交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北京代办处开具的近三个月专利登记簿副本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北京代办处部门内部调查核实47申请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资格时,需提交的由区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或北京市专利试点(含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引擎”计划试点)的证明市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局部门内部调查核实48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参评北京市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需提交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盖章)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商、税务、审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部门部门内部征求意见49企业申请文物拍卖资质时,需提交的由拍卖专业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开具的拍卖专业人员为“三非”(非从事文物商店销售文物、非从事文物拍卖标审核、非从事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的证明市文物局拍卖专业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50科研人员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普及类)时,需提交的由出版单位开具的科普作品出版质量证明市科委出版单位取消,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此证明51申请技术合同(政府项目)认定登记时,需提交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认定登记证明市科委项目主管部门申请人提交相关合同、协议书、任务书或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52申请设立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登记审查时,需提交的由具有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开具的器材质量检验证明市体育局具有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53申请设立彩票销售网点时,需提交的由银行开具的五万元存款证明市体育局银行取消,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此证明54企业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时,需提交的由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开具的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线检测系统接入证明市发展改革委北京节能环保中心部门内部调查核实55无工作单位的工艺美术从业人员,申请认定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时,需提交的由常住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艺龄证明市经济信息化委常住地居(村)委会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内部调查核实56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时,需提交的由专职演出经纪人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市文化局专职演出经纪人原单位申请人提交变更后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57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时,需提交的街道办事处或居(村)委会或物业单位同意设置医疗机构意见(盖章)市卫生计生委街道办事处或居(村)委会或物业单位部门内部调查核实或公示征询意见58申请畜禽(除生猪)定点屠宰证时,需提交的由拟新建企业所在区规划国土部门开具的场地使用权证明市农业局拟新建企业所在区规划国土部门申请人提交使用场地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9申请补办中医医师资格证书时,需提交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市中医局申请人所在单位通过医师注册信息平台查验60申请补办中医医师执业证书时,需提交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市中医局申请人所在单位通过医师注册信息平台查验61申请人查阅民国时期相关户籍和房产档案时,需提交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市档案局(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人提交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档案信息查阅申请表62申请人查阅民国时期房产档案时,需提交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市档案局(馆)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人提交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档案信息查阅申请表63企业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时,需提交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开具的缴纳社保金满1年员工名单(盖章)市保密局区人力社保局申请人提交参保缴费凭证(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服务平台自助打印)64企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时,需提交的由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开具的上两个年度完税证明市保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申请人提交上两年度缴税凭证65企业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时,需提交的由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开具的上两个年度完税证明市保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申请人提交上两年度缴税凭证66保证人申请办理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时,需提交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的同该服刑人员关系证明市监狱管理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或派出所部门内部调查核实67宗教团体筹备组申请成立宗教团体时,需提交的由办公场地产权方开具的使用权证明市民委办公场地产权方申请人提交相关产权证或租赁合同68宗教团体申请设立宗教院校时,需提交的由宗教团体开具的教学用房产权证明市民委宗教团体申请人提交教学用房产权证69宗教团体申请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时,需提交的拟聘人员派遣单位当地政府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市民委派遣单位当地政府政府部门告知政策规定+申请人提交拟聘人员派遣单位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70在大型国际活动期间,申请设置为外国人提供宗教服务的临时活动处所时,需提交由拟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任职机构出具的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任职资格证明市民委拟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任职机构申请人提交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文件71在华外国人申请设立临时宗教活动地点时,需提交的由宗教活动拟设立地点产权方开具的产权证明市民委宗教活动拟设立地点产权方申请人提交产权证及租赁合同72在华外国人申请设立临时宗教活动地点时,需提交由拟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任职机构开具的拟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任职资格证明市民委拟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任职机构申请人提交拟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文件73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申请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时,需提交的由场所提供方开具的同意使用证明市民委场所提供方申请人提交与场所提供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或书面协议74申请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时,需提交的由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构开具的有权改建或新建证明市民委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构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75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收境外宗教出版物时,需提交的由该出版物供应方开具的该出版物在出版地合法的证明市民委该境外出版物的供应方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76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收境外宗教出版物时,需提交的由该出版物供应方开具的该出版物符合中国宗教政策法规规定的证明市民委该境外出版物的供应方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77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申请进境时,需提交的由申请进境单位或个人开具的该制品内容合法且不违背该宗教仪轨,不危害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各宗教利益的证明市民委申请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境的单位或个人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取消调整11项区级各部门要求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包含盖章)
设定部门
设定依据
开具单位
取消后办理方式
1
引进人才申请落户提交服务单位盖章的《户口迁入申请》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发〔〕号)第五条内第二条: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填写《集体户口迁入申请表》。
集体户口人员接收单位
取消后,集体户口人员直接提供《集体户口迁入申请表》办理
2
引进人才申请落户填写《集体户口迁入申请表》时需提交的单位介绍信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发[]号)第五条内第二条: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填写《集体户口迁入申请表》。
接收集体户口人员的单位
取消后,申请人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
集体户口人员办理户口迁出提交的单位介绍信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发[]号)第六条内第一条:户口迁出须由本人前来办理,本人持单位介绍信。
集体户口人员迁出单位
取消后,申请人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4
申请城镇低保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2号)第十二条规定:“低保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满一个月后,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4.《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村(居)委会或雇主
取消后,申请人无需提供此证明
5
申请区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19号)第四条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村(居)委会或雇主
取消后,申请人无需提供此证明
6
申请城镇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的低保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减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2号)第四条规定:“低保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应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申请就业补贴。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街道(镇)民政部门
取消后,调整为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办理
7
申请城镇低保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低保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减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2号)第十二条规定:“低保失业人员实现自谋职业满三个月后,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街道(镇)民政部门
取消后,调整为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办理
8
申请城镇低保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低保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减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2号)第十二条规定:“低保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满一个月后,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街道(镇)民政部门
取消后,调整为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办理
9
申请入住人员所需提供的《门头沟区光荣院入院休养申请审批表》的存档证明
区光荣院
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根据《门头沟区光荣院社会化发展实施办法》(门院字〔〕14号)附件一第三点入住程序提出申请进入区光荣院休养,应当填写《门头沟区光荣院入院休养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审批盖章。因年幼或者无法表达意愿且无法定代表人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公民代为提出申请,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审批。
街道(乡镇)民政科
取消后,申请人提交有效证件或凭证,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办理
10
农村畜牧员、管水员在办理低保时,要求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雁翅镇社保所
乡镇社保所给畜牧员、管水员办理低保时,要求所在工作部门给开具收入证明。
乡镇
取消后,调整为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办理
11
申领《残疾人证申领审批登记表》需要提交社区(村)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区残联
门残发()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鉴定流程的方案“申领《北京市残疾人证申领审批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由申请人持一年以上病例,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由社区(村)开具证明,并加盖社区(村)公章;申请人持社区(村)开具证明,到所在街镇残联进行初审。2、街、镇残联初审,各街、镇残联应认真学习残疾鉴定标准,严把初审关,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发放《登记表》和申请残疾鉴定告知单(见附件1),对没有通过初审、手续不全的申请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予发放《登记表》”;门残发()9号关于领取《北京市残疾评定申请登记表》的通知。
街道残联、村居委会
取消后,申请人直接提交病例到社区(村)履行审核程序
第二批取消调整11项区级各部门要求开具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包含盖章)
设定部门
设定依据
开具单位
证明取消后办理方式
1
参合村民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的《疾病诊断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通知》(门政发[]6号)第二十二条补偿手续(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在出院15天内,将……《疾病诊断证明》等有效凭证,交到镇经办机构。
医疗机构
自年1月1日起,不再要求提供,参合村民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参照医保标准执行
2
参合村民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的《门急诊留观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通知》(门政发[]6号)第二十二条补偿手续(四)急诊留观补偿需提供……《门急诊留观证明》。
医疗机构
自年1月1日起,不再要求提供,参合村民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参照医保标准执行
3
参合村民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和《外出务工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通知》(门政发[]6号)第二十一条基金补偿的相关规定(八)在外省市务工人员患病,可就近选择二级以上该省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补偿时须提供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并由村委会提供外出务工证明,补偿标准按照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标准。
户口所在地村委会
自年1月1日起,不再要求提供,参合村民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参照医保标准执行
4
参合村民随儿女居住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的《现居住地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通知》(门政发[]6号)第二十一条基金补偿的相关规定(九)参合村民年满60岁,可以在儿女居住地就近选择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补偿标准按照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标准,补偿时需要提供现居住地证明。
现居住地村、居委会
自年1月1日起,不再要求提供,参合村民随儿女居住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参照医保标准执行
5
参合村民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的《医保票据核对证明》或《新农合票据核对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年新农合管委会会议纪要》会议决议5、会议同意对参合村民丢失票据的,在医疗机构出具《医保票据核对证明》或《新农合票据核对证明》的情况下予以补偿。
医疗机构
自年1月1日起,不再要求提供,参合村民办理新农合补偿手续参照医保标准执行
6
申请区级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本区居住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0号)第三条规定:“城镇失业人员实现自谋职业满三个月后,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5.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村(居)委会
取消后,需提交的居住证明改为提交个人声明办理,社保所进行核实确认
7
申请城镇低保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居住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2号)第十二条规定:“低保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满一个月后,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5.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村(居)委会
取消后,需提交的居住证明改为提交个人声明办理;自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此申请
8
申请区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本区居住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19号)第四条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村(居)委会
取消后,需提交的居住证明改为提交个人声明办理,社保所进行核实确认
9
申请城镇低保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居住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2号)第十二条规定:“低保失业人员实现自谋职业满三个月后,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7.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村(居)委会
取消后,需提交的居住证明改为提交个人声明办理;自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此申请
10
申请城乡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的居住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1号)第三条:“城乡劳动力实现跨区就业后,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跨区就业补贴。2.社区(村)居委会开具的本地区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村(居)委会
取消后,需提交的居住证明改为提交个人声明办理,社保所进行核实确认
11
申请城镇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的工资收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门头沟区进一步促进低保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2号)第四条规定:“低保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应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申请就业补贴。4.《工资收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用人单位
自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此申请、
暂时保留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包含盖章)
主管部门
证明的设定依据
开具单位
1
申请危房改造的唯一住房证明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门头沟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危房治理办法的通知(门政办发[]89号)第四章申请与审核第十三条城镇低收入家庭,向区财政提出危房治理资金补贴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低收入人员,在本市生活;(二)危房必须是申请人投资建设或继承所得,且又为其家庭实际居住的唯一住房。
街道(乡镇)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报名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门头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门办发〔〕13号)第三条、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二)资格条件6.具有拟任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社会报名人员所在单位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报名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门头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门办发〔〕13号)第四条、工作步骤(九)体检1.体检前,在职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社会报名人员所在单位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报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京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门头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门办发〔〕13号)第三条、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一)招聘范围1.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社会报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
5
申请城乡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的工资收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调整《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门人社就发〔〕21号)第三条:“城乡劳动力实现跨区就业后,持以下材料向其就业登记所在街道(镇)社保所申请跨区就业补贴。3.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用人单位
信息来源:门头沟区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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