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荣镇召开年藤县帮扶干部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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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东荣镇召开年藤县帮扶干部脱贫攻坚业务专题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淼东到场指导。

潭津校专场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淼东(右一)指导培训会、镇党委书记潘启潮(左一)对帮扶责任人进行系统培训

专题培训会上,有关领导传达上级关于精准帮扶“一户一册一卡”工作部署的有关会议精神,并就年度《帮扶手册》修订情况、填写说明、帮扶联系人如何开展精准帮扶“一户一册一卡”工作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

东荣镇专场

培训会强调,村干部、帮扶联系人要共同入户,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对照《贫困户信息表》内容,逐项核实贫困户在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致贫原因等信息,如有误及时修改,确保贫困户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同时,与贫困户沟通,了解农户的实际信息,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帮扶计划。

据了解,此次培训分潭津校专场和东荣镇专场进行,全镇多帮扶联系人参加培训,达到了培训全覆盖。

图文/吴铭杰黄灿

审核:杨锦泉

出品:藤县东荣镇人民政府

藤县脱贫攻坚知识充电宝:《帮扶手册》填写注意1.不在29种办证范围之内的慢性病,确实患病不住院,但需经常吃药,产生有一定额度的医药费的,健康状况可填写为“长期慢性病”。2.“健康状况”除了手册里备注的选项:健康、残疾、大病、长期慢性病四项,还允许填写“残疾大病、残疾慢病”这两项。3.60岁以上领取有养老金的人,“是否参加养老保险"一律填写“是”4.“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栏,大家要注意是填写是否享受有“补贴”,不是说是否购买有“意外保险”。5.“耕地面积”包含水田面积+旱地面积,“林果面积”不能大于“林地面积”(林地上算,水田的不算)。精准扶贫,一定要精准施策。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俗话说,治病要找病根。扶贫也要找“贫根”。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什么是“一户一册一卡”

年8月,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精准帮扶基础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发()14号),明确每一个贫困户都要有统一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和《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联系卡》,即“一户一册一卡”。

建立贫困户帮扶信息“一户一册一卡”模式,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为帮扶干部提供详细的扶贫惠农补助政策清单,便于入户宣传,提高贫困户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建立规范的帮扶规程,促进帮扶干部履行扶贫承诺,进村入户帮助贫困户落实扶贫惠农补助政策,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和贫困户获得感,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精准管理。

关于版“一户一册一卡”

与年度相比,年度《帮扶手册》封面样式延用去年版本,手册的页数从29页增加为32页,增加了政策摘录-农业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内容,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提出了新要求。

《帮扶联系卡》仍延用去年样式,蓝卡为未脱贫户帮扶联系卡,红卡为脱贫户帮扶联系卡。用黑色油性笔填写,具体要求同去年一致。悬挂在家中显眼的位置,无须悬挂在屋外露天处。

年《帮扶手册》修订情况

1.“手册管理和填写说明”中,明确规定原帮扶联系人的蓝本手册不再填写。

备注:手册取消了蓝本,帮扶干部如担心入户登记后登记内容丢失,可用手机拍照留存、在笔记本中记录等其他方式保存相关数据,广西扶贫APP推广后也可登陆手机APP录入相关数据并保存。

2.在“手册管理和填写说明”中明确入户走访时的委托方式;明确帮扶联系人变更调整时的要求。

备注: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干部职工可委托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走访2次,帮助填写收入登记表。可委托他人代为入户,并不意味着可降低帮扶质量。帮扶干部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贫困户的联系,落实帮扶责任。

帮扶联系人如有调整的,由帮扶联系人所在单位书面函告所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并通知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做好交接工作,同步更新系统帮扶联系人信息。

3.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有关录入指标的调整,相应更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中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条件、致贫原因等的填写项,确保与系统相一致。此处为对应国办系统的常规调整,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即可。

4.“帮扶联系记录”中增加填写年底帮扶实际落实情况,与年初填写的帮扶计划和措施所对应,便于查看计划实施情况。

5.“贫困户收入登记表”将版中的上年度12月收入登记改为上年度第四季度的收入登记,以便收入登记周期调整后有对应的记录内容。

修订说明: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规定,今年及以后收入计算周期将调整为前一年10月份至当年9月份,为方便登记和计算,手册也进行了相应修订。

6.删除“贫困户收入登记表”中每一收入小项的“合计”。

修订说明:此项填写容易反复修改,删除此项可减少填写修改次数,帮扶干部统计收入时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计算。

7.将原不计入家庭脱贫稳定收入项中“C类低保金”调整到转移性收入,将原先的“A、B类低保金”和“C类低保金”归并为“低保金”,确保统计口径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一致。这也意味着C类低保金计入稳定脱贫收入。

年《帮扶手册》填写说明

注意:年(含年)之后的脱贫户,到脱贫攻坚期结束,使用《帮扶手册》入户登记,、年退出户仍使用《登记表》每半年入户登记一次。以下所讲内容为今年新要求,未提及之处按去年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一.家庭基本信息表的填写

此部分较去年增加了一些内容,如填写时空间不足,可充分利用备注、变更说明栏或手册空白处补充填写。

1.年《帮扶手册》中贫困户属性判断的时间节点为年入户时点,若该户年享受低保政策,有低保金收入,即为低保贫困户或低保户。

2.“是否军烈属”包括军属和军烈属。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16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军烈属指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简称,在役军人因公牺牲,其家属称军烈属。

3.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不含义务兵)。

注:今年有个变化,义务兵仍算该户家庭成员,士官及以上不算该户家庭成员。

4.“文化程度”指贫困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具体有:文盲或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

注:较去年将“大专及以上”修改为“大专、本科及以上”。

5.若贫困户家中有未上学前教育(幼儿园)的学龄前儿童,则其在校生状况填写“学龄前儿童”。若接受学前教育,则填学前教育。

6.“健康状况”选项:健康、残疾大病、残疾慢病、残疾、大病、长期慢性病。

7.“劳动技能”指贫困人口的劳动能力。分为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丧失劳动力、无劳动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五种。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是指16-60岁之间有劳动能力的病人以及60岁以上的健康人群,能够从事一些简单劳动的人员。

注意:对残疾人有劳动力界定应据实判断,避免主观上将残疾人直接列入无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原则上除一、二级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外,其他类别和登记的成年残疾人都应视为有劳动力。

8.“致贫原因”中“致贫原因1”指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必选且只能选一项。“致贫原因1、2、3”三种致贫原因为非重复项,不能重复勾选同一种致贫原因;整户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致贫原因不能为“缺资金”。脱贫户填写脱贫前的致贫原因。

9.“住房面积”指自有住房建设面积。不含仓库等生产用途房屋面积。

10.“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指饮用水量有保障,水质安全。水量有保障指的是正常年份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升;水质安全指的是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且单次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且不间断供水。

二.帮扶联系记录表填写

1.年初计划和措施、年底实际落实情况主要填写针对贫困户“八有一超”帮扶计划和落实情况。

备注:对于当年计划脱贫和历年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年初计划应列明该户收入要稳定达到。

2.“帮扶内容”和“联系贫困生情况”要有具体事例,不能简单的写入户走访或入户调研。

3.“帮扶贫困户成效”填写帮扶措施整体成效,涵盖产业发展、教育、健康,就业等生产生活方方面面。

三.贫困户收入登记表填写

1.年10月、11月收入分开登记,如确实无法核定年10月和11月具体收入,可将上一年10-11月收入除以2后分别登记到10月和11月一栏。

2.贫困户收入登记表中每一大项最后都有“小计”,填写内容视届时确定的“双认定”周期而定,比如若国家确定今年“双认定”周期为年10月至年9月,则“小计”一栏填写年10月至年9月合计数。

3.“贫困户收入登记表”部分收入项名称进行了更改,目的是各收入项填写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保持一致,如“财产性收入”修改为“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和“其他”两项;“转移性收入”包括“计划生育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等填写项,并在小计时分别统计“转移性收入”和“其他转移性收入”,与系统一一对应。

4.不计入家庭稳定脱贫收入项目的政策性补助,不代表可以降低填写准确度。应尽量详细准确记录,以客观反映全年帮扶工作情况和贫困户获得扶持情况,便于各方面对帮扶工作进行客观研判。

精准帮扶一户一册一卡工作步骤

▍来源:广西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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