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吸纳优秀的特殊幼教人才,促进特殊幼儿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推出2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要求。
3.公告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截止计算时间为:年5月9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年5月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⑵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⑷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年5月7日至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嘉兴市阳光康教园(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凌塘路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公告,直接到嘉兴市阳光康教园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填写《年嘉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或康复治疗士证和报考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的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本人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内容由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由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年5月2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为分。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