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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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残疾儿童迎来重大喜讯,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五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了制度性安排,标志着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转变,对推动我县残疾儿童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创造高品质生活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

《方案》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建立了稳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制,为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方案》对0-14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申请审核、救助结算、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等做了具体规定。

0-14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对其实施抢救性康复,可以最大程度地补偿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为其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方案》的施行将惠及全县多名残疾儿童及其家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五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为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逐步完善残疾儿童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84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秘〔〕号)、《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县残疾人六项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五政办〔〕4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五河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到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救助对象、内容、标准、经费保障和工作流程

(一)救助对象:具有五河县户籍、有康复需求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以及脑瘫高危儿、遗传代谢病等患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等残疾儿童优先救助。

(二)救助项目: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等。

(三)救助标准:残疾儿童基本康复功能训练费用救助每人每年不少于10个月,不低于1.5万元。其中转介到异地康复机构康复救助标准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执行。基本辅具适配救助,由省、市、县残联统一组织实施救助。

(四)经费保障:救助资金由省、市财政拨付,县级财政配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县级政府预算,要保障救助对象数量、类别和救助标准,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动态调整机制。

(五)工作流程:

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或到县残联直接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以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审核。县残联负责审核并根据需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儿童康复需求进行综合评估。

康复、救助。对审核、评估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儿童,可以由县残联安排到相应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也可以由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儿童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其剩余救助费用和全部生活补贴结转给其他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

结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残联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进行结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措施,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精准康复服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在县政府领导下,县残联、教育、民政、卫计、人社、财政、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康复服务定价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建立覆盖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加强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广泛宣传、摸清底数。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宣传和解读,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帮助残疾儿童准确知晓康复救助相关内容。同时,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开展残疾儿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底数及康复需求,为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服务,加强监督。

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的建设和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切实提高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放管服”,努力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评估康复救助等“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服务。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用真心、真情和真爱,用专业的康复技术和手段为残疾儿童提供精准有效的康复服务,最大限度的促进残疾儿童康复,回归社会。

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和康复效果。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到位,实施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各项康复救助政策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给予严肃批评,责令整改,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取得圆满成效。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

县残联

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年2月

2

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规划,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举办公益性康复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把五河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康教结合示范单位。加强康复人才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县残联

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年10月

3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政策,加强康复机构综合监管,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年12月

4

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救助政策,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

县残联

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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