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结构,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整治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4月10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力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残疾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
(一)范围。整治范围为瑞安全市各镇、街道主要道路。
(二)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市范围内“四小车”违法上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涉及“四小车”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人力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残疾车等车辆非法改装、违规上路行驶、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辖区交警中队将联合当地派出所,开展集中整治;每周至少安排二次集中统一行动;对违法车辆将依法予以查扣,对违法驾乘人员将依法从严处罚,符合拘留条件的将予以拘留;对于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的当事人将严肃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打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瑞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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