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4月13日全县惠残民生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今年确定实施的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主要包含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6部门《关于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据悉,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将有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受助,药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元。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已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调整,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出具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低保证或乡镇(街道)出具的困难证明、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残疾儿童抢救康复项目,将为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等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补助元。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元。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元。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可到县残联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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