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谋划推进新时代随班就读工作
开启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新篇章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提升随班就读工作水平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治教理念,更加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指导意见》强调,一要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规范评估认定,建立工作台账。每年4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街道(乡镇)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5月底前,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台账。
二要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坚持优先原则,强化控辍保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要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发挥资源中心作用。各地要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更好为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提供专业服务。
四要落实教育教学特殊关爱,注重课程教学调适,培养生活劳动能力,完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帮助残疾学生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健全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突出对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促进共同成长。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担任随班就读教师,并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照护以及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资源教师特殊岗位补助津贴政策。要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家校共育,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指导意见》还明确,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高等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可参照执行。
《指导意见》有哪些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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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班就读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各地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升,但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支持保障条件不完善、任课及指导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治教理念,更加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二、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
1.规范评估认定。随班就读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每年4月底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街道(乡镇)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开展入学登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名单。5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对是否适宜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
2.建立工作台账。根据评估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台账,作为入学安置的基本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须对残疾儿童少年个人信息及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三、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
3.坚持优先原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情况,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更好保障随班就读质量,可以选择同一学区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4.强化控辍保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联保联检机制重点工作对象,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初次安置后确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再评估,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四、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
5.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县级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分布情况,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在区域内选择若干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对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并按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对其他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也应给予相应的支持。要进一步提升资源教室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资源教室为残疾学生开展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
6.发挥资源中心作用。各地要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合理配置巡回指导教师。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加强对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的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质量评价,大力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和方法,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鼓励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提高服务的精准性。
五、落实教育教学特殊关爱
7.注重课程教学调适。普通学校要根据国家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统一教材要求,充分尊重和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结合每位残疾学生残疾类别和程度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参照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增设特殊课程,参照使用审定后的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并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具、学具和辅具服务。支持各地广泛征集遴选随班就读优秀教学案例,不断创新推广教学方法。
8.培养生活劳动能力。普通学校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性,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努力为每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