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河西区残联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及《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河西区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河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小编为您整理了方案的救助对象、救助内容、申请方式、所需材料和联系方式,希望对需要的家庭提供帮助。
一、《河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救助对象有哪些?
救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为0-7岁,部分项目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7岁。
(二)具有河西区户籍,或者其父亲(母亲)有河西区居住证并连续3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
(三)持有残疾人证或有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
(四)接受本实施方案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救助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手术类:
1.0—7岁儿童角膜移植手术;
2.0—17岁儿童先天性白内障复明手术;
3.0—7岁(言语能力评估达到三级及以上者放宽至14岁)儿童植入人工耳蜗;
4.0—7岁儿童唇腭裂手术;
5.0—7岁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干预;
6.0—17岁儿童肢体残疾矫治手术;
(二)康复训练类:
1.0—7岁听力、肢体、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
2.0—7岁唇腭裂儿童手术后接受言语矫治训练;
3.0—17岁视力残疾儿童接受视觉康复训练;
4.0—17岁肢体残疾儿童每次矫治手术后康复训练;
(三)辅助器具类:
1.0—17岁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
2.0—17岁肢体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
3.0—17岁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其他肢体类辅助器具;
4.0—17岁视力残疾儿童适配视力类辅助器具;
5.4—17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助听器。
三、如何申请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区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四、申请残疾儿童救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同户籍监护人(父/母)申请:
1.残疾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三张2寸同期免冠照片;
4.残疾儿童残疾人证或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不同户籍监护人(父/母)申请:
1.残疾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三张2寸同期免冠照片;
4.残疾儿童残疾人证或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监护人代理申请:
1.残疾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同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三张2寸同期免冠照片;
4.残疾儿童残疾人证或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同户籍监护人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注明儿童、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及代理人与儿童关系)
(四)其他相关材料:
1.残疾儿童父/母本区居住证、自申请之日起连续三年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儿童);
2.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医疗手术类儿童);
3.定点康复机构《听觉言语能力评估报告》,言语能力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8-14岁申请人工耳蜗植入的儿童);
4.残疾儿童家庭享受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家庭申请人工耳蜗)。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市河西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