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区残联
关于进一步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组、残联办: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省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号),省残联从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系统中筛选出年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省教育厅将该名单与学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学籍数据进行了比对,剔除学籍状态“正常”的学生,我区年共有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待核实,详见附件2)。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实,摸清状况
各镇、街道残联办要会同教育组对下发的名单逐一核实,确认当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数据。经核实确认已入学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现就读的学校或机构;未入学的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未入学的原因,于年7月13日前填妥《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核实情况和安置计划表》(附件3),分别上报区教育局和区残联。根据上级要求,经核实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年秋季应全部安排入学。
二、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教育组要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确保到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要根据核实后每一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及残疾程度,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对有就读愿望且能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接收入学,建立学籍。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到校上课的,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另外,为进一步解决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问题,区培智学校定于7月16日—7月20日在该校举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家长专场咨询活动,请各镇、街道残联办在核实过程同步通知辖区所有经核实后确认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携带残疾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残疾儿童本人页)及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咨询、报名、登记。凡是符合学校招生条件且愿意到培智学校就读的,区教育局将妥善安置入学。
附件:1.年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统计表
2.年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待核实,电子版)
3.年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核实情况和安置计划表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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