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残〔〕号
关于印发《年新罗区委、区政府
为民办实事项目“7-12周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备案康复机构: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龙新委综〔〕47号),提出“为在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50名7-12周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训练补助”。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数及补助标准
为在龙岩市区内的省市区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50名7-12周岁贫困残疾儿童给予康复训练补助(不能用于康复治疗),每人元,每月最高不超过元,低于元按实际报销。
二、救助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7-12周岁(年1月1日到年12月30日出生,年龄从小到大取前50名),且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训练半年以上的贫困残疾儿童。
2.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及一户多残优先资助。
三、救助范围1、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脑瘫儿童康复训练。3、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4、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四、受助对象的申请和审核
受助残疾儿童的监护人自主选择市区内由省市区残联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训练,填写《新罗区“助残工程”—残疾儿童康复受助审批表》,向新罗区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1)受助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残疾人证或有资质医疗机构和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贫困证明(4)监护人与康复机构签订的康复协议(5)受助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农行卡复印件。
为确保训练时间和质量,申请时间截止到6月16日。
五、实施康复救助
经区残联审核确定为受助对象后,区残联将审核名单书面通知备案康复机构。救助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康复训练机构,否则取消受助资格。受助儿童与定点康复机构必须签订康复训练协议(一式二份,备案康复机构、受助儿童监护人各一份),内容包括:训练起止时间(不得少于半年)、训练内容、训练计划、享受的救助金额、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在10日内建立康复教学和评估档案,为受助人制定个性化训练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康复训练量安排训练。做好受助人阶段康复评估数据和档案的填报工作,每季度至少为受助人做1次康复评估。
六、项目年度计算
项目年度为当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在项目年度内受助人不得重复享受国家、省、市级同种康复救助。凡已在各级残联或其他渠道领取及享受同种康复补助费用的,不再受理其补助申请。
各康复机构要以7-12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项目的实施为契机,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审核,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积极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附件1:新罗区“助残工程”——残疾儿童康复受助审批表
龙岩市新罗区残疾人联合会
年6月7日
抄送:市残联,区委统战部部长邱笑玲、区政府副区长童章平,区委办、区府办,存档。
龙岩市新罗区残疾人联合会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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