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发《长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年)》。
《计划》提出,将特殊教育服务范围扩大到孤独症、脑瘫等不同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致力于到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显著提升,义务教育入学率在95%以上,对就读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公办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12年免费教育;“1+X”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基本建成,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01长春市教育局将加快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教班、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为支撑,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促进医教结合,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
02在九台区新建一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绿园区发展区域特殊教育,长春新区、净月开发区建成特教班。到年,实现所有县(市)区都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长春新区和所有开发区都办好一个特教班。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
03支持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的特教师资培养。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有条件的区县可以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提高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的经费保障水平,生均财政拨款的分配,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