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

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7-14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持证残疾儿童。

近日,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我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7-14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持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其中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不低于7.2万元。

该《实施意见》救助对象包括: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7-14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持证残疾儿童。

符合以上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级残联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按政策规定作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救助内容包括手术,为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不低于7.2万元。实施手术的脑瘫儿童,每例手术费不低于1万元;其他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费用平均每人不低于1.6万元。辅助器具适配,为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助听器、人工耳蜗产品、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助听器每人不低于元;矫形器、轮椅每例不低于元;坐姿椅、站立架每例不低于元;助行器每例不低于元;假肢每例不低于元;其他辅助器具每人平均不低于元。以上经费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在补助年龄内,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辅助器具每3年不超过1次。除此之外,给予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6万元;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救助。

符合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在开通医保结算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儿童,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给予报销和救助,剩余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儿童,先由同级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剩余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级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在其他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先由同级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剩余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级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残疾儿童中途自行放弃康复救助的,定点康复机构须及时报县级残联备案,据实结算。除此之外,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来源:《酒泉日报·飞天周刊》

记者:王明玲

总监制:王新成

甘肃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记者:王明玲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indianrestaurantgz.com/cjethl/5234.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