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2号)第一、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户减免税额计算公式是: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减去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中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部分占全部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乘以百分之五十。
个体工商户通申报表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申报时将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这里为大家举三个例子,并以第三个案例内容,学习如何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A,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50%=元。
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0000×35%-)-×0000÷]×50%=元。
纳税人江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1-3月收入总额为30万元、成本费用10万元,且无其他减免税事项。其减免税额为[(--0)*20%-]*50%=元
下面我们来看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扣缴纳端)申报享受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扣缴纳端)后,点击上方菜单
点击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
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系统自动带入税款所属期及投资者信息。
在表单中填报收入总额30万元,成本费用10万元,系统将自动计算利润总额为20万元。填写完毕后,点击。
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预缴申报编辑界面”。
系统自动填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利润总额,投资者减除费用(*3=0)。
系统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8*20%-=元。
点击第十三行次“减免税额”行图标进入具体界面进行填写。
减免事项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减免性质选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选择完毕后,系统会自动填入减免税额=×50%=元,点击。
查看减免税额是否正确,系统自动计算应补/退税额=-=元。核对第十五栏次“应补/退税额元,确认无误点击。
点击。等待数秒钟后可点击,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可。
申报完毕后,若有待缴税款,可以点击左侧菜单“税款缴纳”,选择三方协议、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