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申报热点问题,看过来北京亦庄官

怎样治白癜风 http://www.bdfyy999.com
申报类问题1.请问残保金之前申报了,怎么打印申报表?答: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费款所属年度”进行查询,查到后打印即可。2.申报残保金的时候,企业总人数和工资工额填写有误,怎么申请退税呢?答:建议先按照企业实际情况更正残保金申报,再办理退费。更正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表种类”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日期”“所属期”选择需更正的时期,点击“查询”—“更正申报”。退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3.我们协会在申报年残保金时,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只有1人,系统显示还是需要缴费,为什么没有按照小微政策全免呢?答: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该条减免性质适用于企业,企业与非企业以登记注册类型来划分。请核实缴费人的登记注册类型,如为非企业,比如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不适用小微企业减免政策,按照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的残保金分档减缴政策计算缴纳。4.申报完残保金后,发现填写的有问题,如何删除?答:如残保金未缴纳,申报有误可以自行选择“申报更正”或“申报作废后重新申报”;如残保金已缴纳,只允许申报更正。申报作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已申报的残保金,填写作废理由提交即可。申报更正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表种类”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日期”“所属期”选择需更正的时期,点击“查询”—“更正申报”。需要注意的是,若“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有误,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5.我们公司是外资代表处,按期应申报中没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不是不需要申报?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72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核定残保金。如纳税人为(港澳台商)企业常驻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在残保金的征缴范围内,无需进行残保金费种认定,电子税务局按期应申报不会带出残保金申报表,不需要申报。6.我们单位在职人数小于30人,是否不需要缴纳残保金?答: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请根据税(费)种认定情况,先确认是否需要申报残保金。如需申报,请通过电子税务局————界面申报残保金,“减免状态”“减免性质”栏次根据填写的申报数据自动带出纳税人符合的减免政策。7.请问申报残保金时系统默认残疾人数为0,这个可以修改吗?“在职职工人数”这项数据的口径是什么?答:(1)电子税务局残保金申报界面“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依据残联审核的残疾人情况自动带出,无法自行修改。若该数据与实际人数不符,请先核实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否经过残联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2)“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8.企业注销时,残保金通过模块申报吗?答:电子税务局残保金各申报模块设置了征期监控,模块开放时间是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费款所属期为上个年度,如纳税人在征期内注销,通过—模块申报上年的残保金。开放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费款所属期为上个年度,如纳税人在该时间段内注销,通过该模块申报上年的残保金。申报类问题请问在电局上申请跨区迁移后,是否还需要办理迁入手续,如何办理?答:跨区迁移办理完成后,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查询办理结果,提示跨区迁移办理成功,无需单独申请跨区迁入。纳税人也可通过--模块,查看“主管税务局”和“主管税务所”与申请迁入局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可通过“在线导办”进行咨询。综合北京税务、北京开发区税务


转载请注明:http://www.indianrestaurantgz.com/cjetzl/9788.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