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通过对残疾人居住环境实施改造,减轻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障碍,实现残疾生活起居和出行无障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无障碍建设指南》和中国残联的有关要求,围绕通过无障碍改造让残疾人实现行得通、出得去、能入厕、洗上澡、晒得上阳光的目标,确定以下改造内容: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对居住在一楼且无楼梯扶手的残疾人住户,为其安装楼梯扶手;在住宅楼、庭院及单元门的外围处,修建无障碍坡道;使残疾人在自家庭院和居住室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2)为卫生间(浴室)内安装抓杆、扶手。
(3)为浴室内安装浴凳或配置沐浴椅、防滑垫。
(4)为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家庭,为其配置座便椅或改装座便器。
(5)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为残疾人配备拐杖和轮椅。
2、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
(2)配置闪光报警水壶。
(3)为有需求的听力残疾人配置助听器。
(4)为有需求的言语残疾人配置交流版。
(5)对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为其改装座便器。
(6)为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配置专用电磁炉、电压力锅、电饭煲。
3、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
(1)在楼梯口、单元门口铺设盲人或提示盲道。
(2)为卫生间(浴室)安装抓杆、扶手。
(3)安装语言对讲门铃。
(4)为浴室内安装浴凳或配置沐浴椅、防滑垫。
(5)配置多功能语言报时钟、语言电子盲表、盲人专用电话和语言电子计算器。
(6)为有需求和符合安装条件的视力残疾人家庭,为其配置座便椅或改装座便器。
(7)为视力残疾人家庭配置专用电磁炉、电压力锅、电饭煲,灶台安装煤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4、智力、精神残疾人:安装卫生间热水器。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流程: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或贫困证明)。残疾人可以向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县(残联)提出申请。
县残联工作人员入户核实确认,对于确认可以实施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填写《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登记表》,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对于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家庭环境不适宜改造的残疾人家庭要做好解释工作。
县(区)残联入户确认核实后,将所有可以实施改造的残疾人家庭汇总,将填写《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上报至市残联复审。
市残联复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反馈给县(区)残联,县(区)残联通过工程招标的形式,将改造工程承包出去,但在整个改造过程中要进行监管。
以工程质量和残疾人家庭满意为标准,市、县(区)残联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县(区)残联通过专用系统进行实名制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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