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

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

-05-15来源:中国残联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助残圆梦。

  二、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以下简称“贫困残疾人”)。

  三、目标任务

  集中开展政策宣讲、精准识别、上门送岗、需求登记、专场招聘等活动,帮扶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内容

  (一)组织一次政策宣传活动。采取印发宣传活页、指导手册、政策清单以及网上专题宣传、设立现场宣传点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开展走村入户上门宣讲,帮助贫困残疾人知晓政策和运用政策。

  (二)举办一次专场招聘活动。结合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发动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一批针对性强的岗位,组织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促成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与用人单位人岗对接。

  (三)开展一次入户送岗活动。对地处偏远、行动不便、无法离乡离家的贫困残疾人,积极组织用人单位进村入户,详细了解其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

  (四)组织一次就业需求登记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帮助有就业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就近就便或通过互联网信息系统进行就业需求登记,并负责政策解答、信息汇总和联网帮扶。

  (五)推动建立帮扶贫困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各地人社部门和残联组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共享贫困残疾人信息,开展精准识别,了解贫困残疾人情况和需求,提供“一对一”帮扶。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开发就业岗位,支持贫困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和居家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落实扶持政策。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为贫困残疾人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和“点对点”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明确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为民务实,确保廉洁高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持续做好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和具体工作举措,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贫困残疾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参与。

  (三)密切联系沟通。各地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联系,及时报送系列活动相关图文信息,以便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部门网站、   联系人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沈宏

  电子信箱:shenhong

mohrss.gov.cn

  中国残联李菁

  电子信箱:Lijing

cdpf.org.cn

  附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需求登记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

年5月9日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需求登记表.docx

关于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残工委发()1号]

-05-07来源:中国残联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精神和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引导广大残疾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更加充分地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三、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认真分析残疾人事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加强措施,明确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助残日活动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聚焦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康复服务、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就业增收、托养照护、无障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覆盖面,落实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2、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实施精准康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大残疾预防人才培养、设施设备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3、各地民政、残联、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人民生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残疾人援助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要采取多种措施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及有关部门要着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制定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扶持政策。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和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方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5、各地教育部门贯彻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发展特殊教育,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6、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动员全社会扶残助残。

7、各地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号召全社会爱心助残,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宣传要求

  (一)各地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中央及地方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残联成立30周年以及本次助残日主题,着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有力措施和政策,大力挖掘培养残疾人自强和助残先锋模范,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阶段性的集中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网络、短信、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年5月4日

附件:

  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







































白癜风该怎么治
癫疯病原因



转载请注明:http://www.indianrestaurantgz.com/cjetzl/3810.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