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标准
依据《关于印发郑州市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残联33号文件,康复对象自主选择相关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治疗。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补贴最高按下列标准补贴给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其中辅助器具购置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补贴):
(一)聋儿元/年。
(二)智障儿童元/年。
(三)孤独症儿童元/年。
(四)脑瘫儿童元/年。
(五)肢体残疾儿童元/年。
(六)精神残疾儿童服药元/年;住院元/年。
(七)辅助器具适配聋儿助听器和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可任选一种)元/人。
二、救助对象
凡拥有郑州市户籍,经有相应资质医院诊断,符合康复训练条件,或经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筛查、评估符合适配条件的0-14周岁耳聋、智障、脑瘫、孤独症、肢体和精神残疾儿童。
三、申报资料
(1)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医院诊断证明或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三份;
(3)户口簿首页和孩子页复印件三份;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法定工作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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