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申报缴纳残保金的时间,税务君为大家整理了年武汉市残保金征收政策内容和变化。
1年下半年申报所属期是年的残保金。
2武汉市残保金减半征收阶段性政策已结束。
3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
残保金申报时间?如何计算缴纳?缴纳途径?……跟着税务君接着看!
1、残保金征收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2、残保金申报时间所有用人单位应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申报缴纳时间为年7月1日—12月31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主动向税务部门登记地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申报审核时间为年4月12日—10月29日。
3、残保金征收标准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不包括非企业单位),暂免征收残保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4、残保金计算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或90%)。
公式注意事项:
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在职人数总和/12(即平均数,取整)
平均工资=上年度每月的平均工资总和/在职职工人数(可保留2位小数)
残疾人就业人数,如果没有就写“0”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人人数。已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5、计算案例例:某企业在职职工人数为人,经过残联年审认定安置残疾人人数为2人,上年应发工资总额万元,这种情况应如何缴纳?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0000/=元
残保金年缴纳额(×1.5%-2)××50%=元
6、申报审核和缴纳残保金方式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先向税务登记地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审核后,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7、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申报路径1.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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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选择申报表”中勾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选择所属期,点击“添加”,即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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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然后返回申报列表界面,选择“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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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申报缴纳残保金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申报缴纳残保金相关事宜。
完
编辑设计:洪山税务
来源:武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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