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集中评残日,见下表。(疫情防控期间,评定机构采取分类别分乡镇分时段评定,需要提前到乡镇街道残联进行申请预约)
医院评残安排表月份
评残日期
评定时间
一
9日
23日
上午8点起
二
13日
27日
上午8点起
三
13日
27日
上午8点起
四
10日
24日
上午8点起
五
8日
22日
上午8点起
六
12日
26日
上午8点起
七
10日
24日
上午8点起
八
14日
28日
上午8点起
九
休
25日
上午8点起
十
9日
23日
上午8点起
十一
13日
27日
上午8点起
十二
11日
25日
上午8点起
医院评残安排表月份
评残日期
评定时间
一
4日
11日
18日
25日
上午8点起
二
休
8日
15日
22日
上午8点起
三
1日
8日
15日
22日
29日
上午8点起
四
休
12日
19日
26日
上午8点起
五
休
10日
17日
24日
31日
上午8点起
六
7日
14日
21日
28日
上午8点起
七
5日
12日
19日
26日
上午8点起
八
2日
9日
16日
23日
30日
上午8点起
九
6日
13日
20日
27日
上午8点起
十
休
11日
18日
25日
上午8点起
十一
1日
8日
15日
22日
29日
上午8点起
十二
6日
13日
20日
27日
上午8点起
02PART评定地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医院;
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医院。
03PART所需资料1.身份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有关就诊病历资料及摄片;
(1)肢体残疾评定需提供最新病例资料、检查报告或者摄片,肢体截肢残缺明显者除外。
(2)视医院眼科检查报告、病例资料或者诊断证明。
(3)精神残疾需提供医院或医院多次就诊病例资料和检测报告(精神类:社会适应能力量表和WHI-DAS测试)。
(4)智力医院医院进行智商测评;(智力类:韦氏智测~成人智残测试;精神类:社会适应能力量表和WHI-DAS测试),市四院预约;
(5)听力医院耳鼻喉科进行听力测试(即脑干测试和纯音听阈测试)预约一院。
(6)言语残疾评定需提供相关诊断证明(即言语残疾病因的相关资料)。
04PART评残申请途径1.线下申请:请需要残疾评定(包括十年到期审验复核)人员带上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疫情防控期间,评定机构采取分类别分乡镇分时段评定,需要提前到乡镇街道残联进行申请预约)
2.线上申请: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长期卧床且无人陪护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可到乡镇(街道)残联办理上门评残手续。
*0-6周岁需要残疾评定儿童请监护人到各乡镇(街道)残联申请办理,由乡镇(街道)报送至市残联统一安排残疾鉴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