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签署国之一,在儿童、残疾人权利保障方面,做出了很大的成就。虽然如此,但在社会上依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我在朋友圈中看到过这样一条消息:位于北京王府井的大街上,北京饭店门口一残疾妇女携带一名婴儿、一名稍大些的女孩儿。婴儿衣冠简朴,纸尿裤已经脏的不成样,却仍然一直使用;天天吃过期的面包片,喝用脏杯子冲的奶粉。小女孩来了还不曾几天,原来白白净净的衣服与皮肤现早已脏的不成样,路人一个个默然的从他们身边走过,却没有一个人愿意驻足帮助他们。看到这些图片,我心中充满愤怒与无奈,愤怒的是这些幼儿的生存问题都难以保障,无奈的是社会上层出不穷的这种事情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我想,这位残疾人妇女至少还有能力在这世上生存下来,但是这两位孩童,穿的不好,吃的不好,睡的又不香,生活环境极其恶劣,甚至有些时候还被路人们唾弃,鄙视。儿童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又身在何处?这两位孩童本应享有被保护、被父母或一方监护人监护的权利,但是她们似乎得不到快乐,小小的身驱就只能与那肮脏的地面接触,也不知在北京这炽热的太阳之下有没有生病?她们都不能像平常孩子一样,拥有一个幸福而又温馨的家。《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提到生存权,即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包括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然而,这些孩子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记得前不久在联合国驻华办事处采访濮存昕老师时,他表示,儿童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但是,看到这些儿童权利无法保障的现象出现,我真是为我们祖国未来的“花朵”感到担忧! 我在此呼吁,希望所有的人都重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儿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作者:未来网小记者 高忆秋
来源
未来网未来通讯社
高忆秋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