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零拒绝,保障我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

一、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义务教育法》

《残疾人教育条例》()

《国家特殊教育第一期提升计划(——)》

《国家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

《自治区特殊教育第一期提升计划(——)》(宁政办发号)

《自治区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宁教基办5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宁教基办57号)

《关于在全区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宁学生营养办4号)

二、义务教育

1、主要法律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

第十七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2、残障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三种形式

(1)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适龄中度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招生条件:

(1)持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智力障碍四类残疾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含肢体残疾)

(2)具有基本的生活能力。(生活能够自理:吃饭、大小便)

(3)一定的学习能力。(无暴力倾向、无多动症、无精神类疾病)

(3)送教上门服务

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依据《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宁教体发54号)文件精神:

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对全县重度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和智力障碍四类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进行送教上门服务。

普通中小学:负责对辖区内对肢体残疾、综合类残疾等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进行送教上门服务。

三、关于残疾的认证

1、认证单位:以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为准。

2、残疾证办理流程

(一)申领对象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其残疾程度符合《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三)办理流程(1)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属街镇残联进行申领。(申领视力医院开具的双眼视力诊断证明)(2)县残联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当场告知原因终止办理。符合评残标准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统计调查表》。(3)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残联接受审查盖章。区残联工作人员根据残疾情况,医院评残的日期,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在规定的日期,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4)根据评定结果,残联对达到残疾标准的残疾人签注意见,通过后打印残疾证。(5)残疾证送经市残联审核、盖章后,县残联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四)所需材料二代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免冠近期彩照,申领人如有相关病历、证明,医院。(五)办理时限在县残联填好申领表后,由残联医院评残的日期,医院评定后30个工作日内核发残疾证。

赞赏

长按







































补骨脂注射液说明书
招聘策划



转载请注明:http://www.indianrestaurantgz.com/cjetjz/3184.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