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康复救助?
康复救助费用不知如何分担?
康复救助找不到对应的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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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残疾人康复救助指南
哪些不明白的快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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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救助的项目(一)低视力儿童康复
(二)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
(三)脑瘫儿童康复
(四)智障儿童康复
(五)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
(六)辅助器具适配(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等)
康复救助的对象注:需具有佛山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一)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0-14岁(含14周岁)的视力残疾儿童。
(二)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0-7岁(含7周岁)的听力语言残疾儿童。
(三)脑瘫儿童康复训练:0-14岁(含14周岁)的脑瘫儿童。
(四)智障儿童康复训练:0-14岁(含14周岁)的智障儿童。
(五)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0-7岁(含7周岁)的孤独症(自闭症)儿童。
(六)辅助器具适配:
1、0-7岁(含7周岁)的残疾儿童;
2、已领取残疾人证,8岁以上的残疾人。
(七)已纳入国家供养的残疾孤儿不纳入本办法的救助范围。
申请康复救助的流程1、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领取)
2、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递交申请表,等待审批。
3、接到批准通知后,领取经批准盖章的申请表。
4、持经批准盖章的申请表,自由选择到相应定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及康复。
四、康复救助费用的分担低视力儿童康复、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脑瘫儿童康复、智障儿童康复、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项目,市财政负担康复救助费用20%,区、镇(街道)财政及个人共同负担80%。属于低保家庭的康复对象,个人支付部分由区、镇(街道)承担。区、镇(街道)、个人负担的比例由各区确定。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标准元以上(含元)的项目,市级负担20%;元以下的项目由区统筹。
未经市残联书面批准,擅自到“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进行康复的人员,不纳入《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救助范围,不予支付康复费用。
五、康复救助对象的责任和义务(一)经批准接受康复救助的康复对象(或监护人)在接到康复通知15天内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领取经批准盖章的申请表,逾期不领的,当次康复救助名额作废。
(二)康复对象应主动、如实地向定点服务机构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及既有病史,否则,由此引发意外的全部责任由康复对象个人负责。
(三)要服从定点康复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接受康复管理。
(四)要自觉爱护定点康复机构的所有设施,不得人为恶意损坏,一经发现,照价赔偿。
(五)要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不得在住房吸烟、酗酒、使用明火、电热器及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因违反规定所造成的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取消当事人(或亲属)的康复救助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六)不得从事黄、赌、毒、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康复救助资格,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康复对象(或监护人)对定点机构在康复项目、康复效果、生活管理、机构人员、服务质量等方面有异议或建议的,可向定点机构提出,也可直接向市、区残联提出。
咨询电话市残联-
禅城区残联-
南海区残联-
高明区残联-
三水区残联-
顺德区残联-
六、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目录脑瘫儿童康复服务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服务
智障儿童康复服务
助听器装配服务
助视器装配服务
低视力儿童康复服务
假肢矫形器装配服务
备注:以上定点康复机构服务期限至年6月30日止。
公益宣传片:《道路交通安全》
佛山残联编辑部编辑
来源:佛山残联
编辑:李丹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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