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筛查对象和要求
筛查对象:为0-17岁智力、听力言语、孤独症(自闭症)、脑性瘫痪(脑瘫)、儿麻矫治残疾患者。筛查对象有无残疾证均可,筛查现场开展疾病诊断、康复评估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我县筛查时间为5月9日。
有类似状况报名的,请到绥德县名州镇政府便民大厅残联窗口登记
联系人:王国忠
登记时间:.4.17-----.4.28
榆市残发〔〕37号
关于做好0-17岁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
行动项目筛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卫生计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省残联、卫计委、扶贫办《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7号)、《关于印发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95号)通知精神,确保我市年度残疾人精准康复救助项目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康复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4月中旬,由市残联、市卫计局组织医疗筛查专家组,在全市12个县区开展0-17岁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残疾儿童摸底筛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筛查服务网络和救助机制,为我市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提供有利依据。
二、组织实施
各县区残联与卫计局共同负责,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数据信息共享等工作。
1、各县区残联与卫生计生部门主动联络,认真做好筛查对象的宣传、信息收集、数据汇总等工作,并在规定的筛查时间内安排筛查场地,组织筛查对象参加集中筛查。
2、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安排所属妇幼保健院(站),做好新生儿等残疾儿童筛查对象摸底、信息收集等工作,通知筛查对象到残联指定地点参加集中筛查,并将摸底名单汇总后报县区残联备案。
3、医院负责抽派医疗(康复)筛查医师,专家组必须由一名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专家带队,认真做好本次筛查工作。
三、筛查对象和要求
筛查对象为0-17岁智力、听力言语、孤独症(自闭症)、脑性瘫痪(脑瘫)、儿麻矫治残疾患者。筛查对象有无残疾证均可,筛查现场开展疾病诊断、康复评估和家庭康复指导等。
四、筛查人员
为确保此次筛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市残联牵头成立“医疗筛查专家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韩波市残联副理事长
曹巨福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文娟市残联康复科科长
任宁军市卫计局妇幼家庭科科长
成员:
医疗组:孙志明、贾晓军、崔巍、杨学武、王彦平、宋俊英、王成、梁刚
康复组:崔永利、王涛、邓博成、庞三小、曹亚
保障组:冯州、巨锦峰
五、宣传工作
1、广泛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广播、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宣传,确保摸底筛查工作无遗漏。
2、层层发动:各级残联、妇幼保健院(站)召开乡镇、村级残疾人专干、卫生院院长、妇幼专干、村保健员动员会议,乡镇召开各村负责人动员会议,各村召开村民小组动员会议,由专干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动员。
六、保障工作
(一)场地准备:
由各县区残联负责,筛查地点应设在县区残联或县区级医疗机构,需提供办公桌椅、诊查床,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条幅、张贴筛查流程图,安排专人负责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
(二)妇幼配合:
县区妇保院应提前通知本系统摸底的对象,按照规定时间到残联指定地点参加筛查,并安排专人到场组织、配合。
(三)筛查资料:
统一使用《康复需求统计表》、《筛查信息汇总表》,由“专家组”、各县区残联分别存档。
(四)廉政纪律
“医疗筛查专家组”食宿自理,县区残联给予必要的协助;筛查过程中不得安排招待或赠送礼品。
榆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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