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福建省将实现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补贴全覆盖,不再限制名额数。
从今年起,患有视力残疾、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残疾(含脑瘫)、孤独症、智力障碍之一或多重障碍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在每年5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补助,并提供以下材料:1.残疾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残疾人证》或有资质医疗机构和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监护人与康复机构签订的康复协议。县(市、区)残联接到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在省残联海西助残信息系统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康复训练补助额度,训练时间每年度以10个训练月计算。
此外,监护人在每年10-12月,可凭发票及康复机构开具费用清单,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核销康复补助款;补助款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审核后划入补助对象监护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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