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小学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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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小学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共定远县委办公室、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工作的通知〉任务分解的通知》(室〔〕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办法所资助的对象是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小学在校的残疾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残疾学生为本县户籍;

(二)家庭贫困;

(三)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的《定远县小学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资助审批表》(见附表一)。

(二)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申请人的低保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四)就读学校在读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家长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小学生,于每学期开学后,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定远县小学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资助审批表》,提交申请材料。

(二)县残联审核合格后,统一填写《定远县小学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申请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由县残联留存。

(三)发放方式。县财政局按照县残联提供的汇总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按规定程序将资助款一次性打入申请人本人或家庭账户。

(三)申请材料上报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个月底前。

(四)申报地点:定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公示时间:年9月18日至年10月31日

定远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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