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可申请最高15000元年康复救助

好消息!医院已通过评定成为福建省肢体残疾医院!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0-6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的通知》(闽残联康复[]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办[]号)文件精神,福州市残联和福州市财政局结合实际,特制定年福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凡符合该项目实施方案救助对象要求的0-12岁的残疾儿童,均可至医院申请“残疾儿童康复补助”!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救助对象:

患有肢体残疾(含脑瘫)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儿童:

1、0-6岁残疾儿童救助对象: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年申请对象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残疾儿童,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及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有资质专业医师出具的肢体残疾(含脑瘫)的诊断证明。

2、7-12岁残疾儿童救助对象:具有福州户籍,且年申请对象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残疾儿童,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3、通过康复训练可以达到功能重建和改善的,且0-6岁残疾儿童和7-12岁残疾儿童的救助对象均为在依法登记成立、并在设区市残联备案认定的定点康复机构中进行康复训练的肢体残疾儿童。

二、救助标准:

1、福州市五区八县0-6岁残疾儿童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共0元/年;7-12周岁儿童元/月,一年按10个月算,共0元/年;福建省除福州市五区八县的各地市户口1-6周岁的儿童元/月,按10个月算,共0元/年。

2、康复费用结算时有医保的要先扣除医保结算部分,根据规定进行结算,实际承担部分未超过补助标准的,按每月个人发生的实际承担额进行补助,实际承担额超过补助标准的,按月补助限额标准进行补助。

三、受助对象的申请流程受理。

由受助儿童监护人于每年5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与福建中医药医院签订康复训练协议,同时填写《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审批表》,经福建中医药医院确认后,携带《审批表》、户口簿及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或第二代残疾人证、与签订的协议书,报县(市)区残联审批批准。

医院签订的协议的内容包括:定点机构名称、法人代表、地址、联系电话、训练起止时间、训练内容、训练计划、享受的救助金额、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申请受理时间由即日起截止年5月30日,详情请咨询医院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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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康复治疗中心

医院康复治疗中心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康复专科,可进行全方位多学科疾病的康复专科。服务人群包括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眼耳鼻喉科,以及血友病和风湿病等有康复需求的相关疾病人群。中心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骨医院,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针灸学院吴强教授等多名教授、博士、硕士组成的康复治疗专家团队。康复中心秉承“全面康复”的现代康复理念,建立“团队服务”工作模式,治疗手段多样,在康复早期介入,改善身心功能障碍,重建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具有雄厚实力。

中心在小儿康复、神经康复、脊髓损伤、骨伤康复(股骨头坏死和骨伤术后康复)、疼痛康复、老年康复和语言认知康复等方面具有一流的水平。中心拥有平方米康复治疗区,不仅开展了运动疗法(PT)、作业治疗(OT)、水疗(HT)、认知言语治疗、感觉统合训练、物理因子疗法、矫形支具、特殊教育等一系列现代康复项目,还包括针灸、按摩、中药等传统康复项目。拥有包括神经内科医生、针灸医师、中医医师、康复治疗师在内的一支现代康复人才梯队,力图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康复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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