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残联君给各位罗列了佛山残疾人可领取的四项补贴,其中就包括新的《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今天,残联君要说一说新旧康复救助办法有哪些区别!快往下拉吧↓
新增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纳入康复救助范围:
一、康复救助对象
(一)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0-14岁(含14周岁)的视力残疾儿童。
(二)助视器装配:
1、0-7岁(含7周岁)的视力残疾儿童;
2、已领取残疾人证,8-60岁(含60周岁)视力残疾人。
二、康复救助项目救助周期
(一)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每期为6个月。
(二)助视器装配、助听器装配每满3周年限资助一次。
三、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采取非全日制康复训练。
四、救助标准
新增两种训练方式一、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采取非全日制康复训练。
二、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采取全日制康复训练和非全日制康复训练两种方式:
全日制康复训练:适用于全天(包含住宿和非住宿)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
非全日制康复训练:适用于已入读普幼、普小,仅在放学后、周末、寒暑假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
补贴标准有变化佛山残联编辑小组原创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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