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天使”邻舍计划-政策知多D
年残疾人可享受政策帮扶
补贴类政策
一、残疾人生活津贴: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府办关于印发佛山市实施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号)
(一)发放对象
1、享受残疾津贴的对象为具有佛山市南海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非低保身份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
1、一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元;
2、二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元;
3、三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80元;
4、四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50元。
(三)低保身份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
1、一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元;
2、二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元;
3、三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元;
4、四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元。
二、重度残疾人机构托养:
《印发佛山市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82号)和《关于开展我区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号)
(一)机构托养服务对象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佛山市南海区户籍;
2、年龄在7周岁(含7周岁)以上(以每年7月1日为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
3、低保家庭及低保临界家庭。
(二)托养机构
1、集中托养(全托),重度精神残疾人托养机构医院,其他重度残疾人(包括视力一级,肢体一级,智力一、二级)托养机构为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
2、日间照料(日托)机构为爱心工场。
(三)托养费用及补贴标准
根据市政府要求及目前物价水平和服务成本核算,托养补贴标准如下:
1、经区残联批准到指定托养机构进行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对其住宿费、日常生活护理费、服务费、管理费等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0元,由区残联直接拨款到托养机构。
三、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
《关于开展我区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号)
(一)机构托养服务对象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佛山市南海区户籍;
2、年龄在7周岁(含7周岁)以上(以每年7月1日为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
3、低保家庭及低保临界家庭。
(二)经区残联批准进行居家安养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元,由各镇(街道)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每月发放一次。
四、重残残疾人护理补贴:
《南海区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重残护理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南残联[]13号)
(一)《转发市府办印发佛山市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97号)暂行办法未包括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护理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1、一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元;
2、二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元;
3、精神或智力级残疾三级,每人每月津贴元;
4、精神或智力级残疾四级,每人每月津贴元。
注:
1、爱心工场学员不能享受该项补贴;
2、已享受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不能享受该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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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简介
佛山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简称:佛山大同)于年5月在佛山市民政局注册成立,属非营利公益性社会组织,由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社会工作系教授刘静林等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发起建立。佛山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具有高校背景及良好的专业支持力量,在调动高校资源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校产学研结合教学改革以及现代公民社会建设中产生的新生事物。
佛山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运作,与广州大同共享督导资源和社工资源,拥有来自新加坡、香港、大陆的优秀人士组成的督导19名。佛山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要向有需要的老年人、青少年、儿童、社区居民及弱势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并进行社会工作咨询、督导、教育、研究和义工培训及公益活动筹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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