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年)》出台
年残疾儿童入学率超95%
本报讯(记者余娅)6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年,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落实“一人一案”,做好入学安置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8月1日起,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残联、民政部门要将上学年未入学和本学年应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及儿童福利机构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方案明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影响总体成绩、影响班级管理等理由拒绝接受残疾孩子入学。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
30万人口以上县市要有一所特教学校
《实施方案》指出,到年,全省所有特殊教育学校都要办好一个特殊教育幼儿园或开设学前部。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到年,各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要建设成为具备招收视障、听障、智障等多类残疾学生的综合性学校。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要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与此同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部和中职部。加强职业教育,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实施“三免三补”,强化师资培养
《实施方案》要求,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学习用品费、补助交通费的“三免三补”政策。
同时,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到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15%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发放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
余娅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