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上学梦今秋起残疾儿童享十五年免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残疾学生的就学权利,近日,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的通知》,规定从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将全面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十五年免费制度。

根据通知

在我市公、民办普通幼儿园接受教育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3—6周岁儿童,给予每人每年最高元的补助(保教费低于标准的按实结算,高于标准的按元补助);

在公办康复机构训练的3-6周岁听力语言障碍、脑瘫(肢体残疾)、智力障碍、孤独症等四类残疾儿童仍按中央、省下达的每生每年元康复专项经费给予补助;

在定点民办康复机构训练的上述儿童,则在中央、省补助每生每年元的基础上,对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由市财政按照每生每年元的标准增拨补助经费,对听力语言障碍、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按照每生每年元的标准增拨补助经费;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并享受免课本费政策;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免学杂费政策,并享受免课本费政策。

据了解,从明年9月份起,所有定点民办康复机构停止招收6周岁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对目前已在定点民办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6周岁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市残联于今年11月底前将资料进行汇总送市教育局,市、区(县)教育部门将根据残疾类型和残疾等级对其进行安置入学。

其中,对肢体、轻度视力、听力残疾的儿童少年,将尽可能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用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教育形式;确实不能到特殊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落实经费补助。

记者了解到,该规定自发布之日实行,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可由监护人填写相关表格上报市残联进行申请。

-Theend-

编辑: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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