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残疾人证到期换证公告
广大残疾人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我县年办理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已到期,现将残疾人证换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绥江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签发日期满十年的残疾人。
二、换证所需材料
1、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2、残疾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要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残疾人三张两寸白底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三、换证流程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各村(社区)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残联窗口提交换证申请,由县残联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残疾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相关信息后领取残疾评定表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县残联对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残疾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同时发放残疾人证。
四、旧证处理
换领新证时县残联收回旧证,将旧证统一销毁,并在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注明换发信息。逾期未换证,原残疾人证自到期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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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5月29日
来源:绥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王艳花黄玉琳
编审:黄发滨
绥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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